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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1月1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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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低保的自己“吃低保”

李大鹏 操和分 记者 李世宏
 

星报讯 一政府职员利用职务之便,将黑手伸向低保,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冒领、骗取城镇低保资金。近日,霍邱县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某犯贪污罪,免予刑事处罚。

陈某,霍邱县某乡政府民政办会计,主要经办城镇低保业务。经法院查明,2009年12月,陈某擅自以本人及女儿陈某某等人的名义办理城镇低保,并于2010年第一季度开始领取低保补助金,直至2011年4月被取消低保资格。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骗取国家低保款,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贪污罪。被告人陈某在侦查阶段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退出了全部赃款,酌情从轻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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