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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征小微企业“证书费”

钟乾 记者 圣林
 

星报讯  “刚过完春节,我就来这里办理了免征小型微型企业代码证书工本费的事情。”一位企业负责人在淮南市政务中心质监局窗口满脸笑容地说。

记者了解到,为切实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要求,从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连续三年免征涉及小型微型代码证书工本费。对此,淮南市政务中心质监局窗口多措并举,结合实际,迅速贯彻落实了这一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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