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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不该成商家的“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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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两会民意箱”持续火爆,读者有感“校园小广告泛滥”:
老师,您不该成商家的“托”

记者 祝亮
 

昨日,“全国两会网络民意箱”持续火爆。当日,读者们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垃圾短信、学校小广告等商业信息之扰方面。

垃圾短信何时休?立法空缺待完善

“现在的垃圾短信越来越疯狂了,讨厌程度不亚于街头巷尾的‘牛皮癣’。”网名为“ZHANG123”的读者昨日通过QQ向记者不断抱怨,他说,他在某通讯公司刚刚开户启用了新号码后,各种垃圾短信就接踵而至,开始是该通讯商自己的一些产品宣传短信,不慎点击后,就开始收取流量费用,感觉就像“陷阱”。不久之后,各种房地产广告,商品展信息等也加入其中,不堪其扰。

“有的时候一天多达十几条,你看也不是,不看也不是,不看的话,万一是同事朋友发来的重要信息被遗漏了,那可如何是好?所以我建议国家在保护公民信息隐私方面的立法应该完善,对于泄露用户手机号码等行为要给予处罚,要建立举报追查机制。”

老师不该成为商家营销的托

“老师是教书育人的职业,怎么能被商家利用,甘为商家推销呢?”

网名为“优雅转身”的读者对当前师德问题颇有微词。她从网上告诉记者:“我的孩子刚上小学,孩子放学后就经常拿着老师发给他们的小广告,有各种培训学校的‘试听券’、有儿童剧场的演出优惠券、有公园展会的打折票等各种商业宣传单。明眼人都知道,这可不是什么真正的优惠折扣信息,根本就是营销手段。更有甚者,孩子放学回来直接要求家长给他报什么补习班、特长班,说是老师推荐的,很多同学都去。”

“但作为教书育人的老师,应该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不能成为商家的‘营业员’,更不能钻到‘钱眼’里去。建议教育主管部门对这种情况进行严肃的整治,还学校课堂一个纯净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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