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当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
2012年3月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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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部长谢旭人答记者问
适当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

特派记者 祝亮 王玉 何曙光 沈娟娟 文/图
 

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中心于昨日下午15:00在梅地亚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就“当前的财政政策和财政工作”回答了中外记者的提问。

财政收入增长并非与民争利

记者:现在全球经济大势都不好,在国内,中小企业融资不容易,很多老百姓觉得手中的钱不够花。在这种背景下,去年咱们的财政收入超过了十万亿元,远远超过了预算增收,而且整个财政收入增长的幅度是24.8%。有没有必要搞这么大的财政收入规模,你怎么看待?大家很担心这是在与民争利?

谢旭人:这个问题也是大家比较关心的一件事情。这些年,应该说我国的财政收入总体上保持比较快的增长,特别是我们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的同时实现了比较快的增长,所以大家也比较关心为什么能有这么快的增长,是不是合理?财政收入增长较快,我们认为主要是得益于我国国民经济保持平稳较快的发展,企业效益有比较大幅度的提高。还有,去年物价上涨比较多,因为财政收入主要是税收收入,这是在现价的基础上征收的。

财政收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国家财政收入用于提供公共产品和提供公共服务,满足公众的公共需要。所以财政收入增长有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推进各方面发展,是一件很好的事情。

“三公”经费按零增长来安排

记者:2012年中央单位的“三公”经费预算相比去年是否会有所减少,在控制“三公”经费上有什么好的建议和措施? 谢旭人:这几年来,我们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09年财政部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调减部门预算当中“三公”经费近6亿元,2010年到2012年,我们每年预算安排的时候也都强调,一般情况下按照零增长来安排“三公”经费,同时进一步有所压缩。去年,财政部又明确要求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不得超过2010年压缩以后的预算规模,执行中又压缩了2%公务用车购车经费。所以在“三公”经费总量控制上面,这几年来还是有比较大的成效的。

今年我们将会继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到今年7月份,中央决算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以后,我们将进一步公布2011年“三公”经费支出的情况和2012年“三公”经费预算的情况。

适当扩大 房产税试点

记者:房产税改革,扩大试点范围会扩大到哪些省市地区,还有在总结上海、重庆的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会不会做出一些改动或改善。再简单问一下,政府还有没有成立金融国资委的想法?有的话,各部委包括财政部在当中会担当一个什么样的角色?

谢旭人:大家知道,我们开展对一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从去年初开始在上海和重庆进行试点。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上海和重庆两市的改革试点进展还是比较顺利的,运行平稳。 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有利于引导居民合理的住房需求、有利于促进进一步发挥税收的作用来调节收入分配,所以我们现在财政税务部门已经会同有关部门,与上海、重庆两市人民政府一起,认真总结他们的试点经验,想在这个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推进房产税改革的方案,适当扩大试点范围,积极稳妥地加以推进。

关于组建金融国资委的问题,这个事情国务院有关部门还在进一步调查研究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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