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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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3月2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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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专用工具”,推行“财务管理”
明光破获特大容留卖淫案
梁义道 记者 胡昊
 

星报讯 卖淫单据“一式两联”,层层审批,如此严格的“财务制度”,出现在明光某浴场卖淫大案中。近日,明光市公安局治安大队经过不懈努力,终于敦促该特大容留卖淫案主要犯罪嫌疑人柳某投案,至此,轰动当地的该特大容留卖淫案嫌疑人全部到案。

明光市车站路某洗浴中心2008年开业以来,生意兴隆,这家表面看起来非常正常的浴场,群众却不断反映此处治安“混乱”。经查,该浴场涉嫌重大卖淫嫖娼活动!

2011年3月,明光警方开展对该洗浴中心突击检查行动,当场抓获老板陈某、大堂经理万某、会计朱某及卖淫女两人。

令人吃惊的是,当天警方从洗浴中心缴获大量卖淫用的“专用工具”,民警当即予以查封。

更让人惊讶的是,为加强对卖淫活动的“管理”,该浴场竟然大力推行“财务管理”,单据一式两联,层层审批。就在行动当天,警方还从大堂经理万某和卖淫女身上分别缴获了卖淫嫖娼单据。

据了解,2008年底,柳某、陈某、孙某三人合伙承包经营明光市车站路某洗浴中心。柳某负责浴池日常管理,聘请万某为大堂经理,朱某为会计协助管理。开业不久便招聘“小姐”进行卖淫嫖娼行为。由万某收集卖淫收据,柳某审批,朱某核对卖淫女和大堂经理两张(一式两份)单据,给卖淫女支出费用。

案发不久,柳某潜逃外地。今年3月14日,在警方敦促下,犯罪嫌疑人柳某从外地返乡投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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