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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路上,有一种收费叫“超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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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5月1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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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路上,有一种收费叫“超时费”
记者进行体验式采访,调查高速路“超时费”乱象
 

据新华社 近日,有网友发微博称,因身体不适,在高速公路服务区睡了一觉,第二天下高速时只需40元的高速费竟要缴纳385元,堪比三星级酒店,而收费名目为“超时费”。微博一经发出就引起网友热议。不少网友提出质疑,甚至担心这又是一条隐藏的霸王条款。为此,记者深入高速公路进行体验式采访。

高速路服务区过一夜,40元过路费变400元

针对网友和货车司机所反映的情况,记者从九江上昌九高速,在高速上的庐山服务区休息了12个小时,第二天上午在新祺周收费站下高速,被收费站工作人员告知车辆“超时”,需交“超时费”。

工作人员称,按照最低限速要求,没在规定时间内跑完可宽限3小时左右,但超过这一时限则需按每小时100公里的时速算,收取每小时40元超时费。记者所在车辆超出9小时,则需除过路费40元之外,再交“超时费”360元,共需交费400元。

记者在昌九高速上的庐山服务区看到,傍晚以后,服务区内的长途运输车专用停车位几乎停满了货车,但大部分司机休息1小时左右就会离开,最多也不会超过2小时。“虽然很累,但不敢休息久了,就怕收超时费。”常年跑河北至广州线的郑师傅说。

记者了解到,跑长途的司机几乎都听过或遇到过收取超时费,江西、福建、河北、内蒙古等国内约十多个省份都存在这一情况。

许多货车司机表示,国内收取超时费的省份沿路都没有提醒一段路要在多久内走完,让司机心里没底,只能选择不休息或少休息。“交通法规定,司机不能连续驾驶4个小时以上。但现在一边要我们休息,一边休息久了要收超时费,真矛盾。不知道“超时费”算不算霸王条款?”许多长途运输司机纷纷向记者表示疑问。

管理部门回应,高速确实没有“超时费”说法

江西省交通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江西省内从未有过所谓收取“超时费”的规定,所有收“超时费”的行为都属违法。但不缴纳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强行通过,或者采取其他手段逃缴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的,除补缴应缴的通行费外,加收2倍应缴票款。

该负责人表示,一些大客车和货车因为常跑高速,会采取各种手段逃缴通行费,逃费的主要手法有换通行卡、套牌换卡、倒卡等。如换卡为甲车与乙车分别从高速的两向对开,途中交换入口通行卡,再到对方入口邻近的某一收费站缴费离开,这样就少交了大半路费,而逃费车辆的主要特征就是通过时间远远超过正常车辆。目前查到的大部分有超时行为的车辆大都存在逃费行为。

“现在通行的做法就是看行驶时间,一旦有车辆出现超时现象,又没有有效凭证证明,收费站就会通过加收超时费来防止逃费。”但一位业内人士说,并非所有存在逃费行为的车辆都会超时,也有些逃费车不超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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