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衣哥”背后的暑期儿童安全不容忽视
一份红头文件的是是非非
非常道
自愿也不能救赎 “生死协议”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7月1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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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红头文件的是是非非

许斌
 

甘肃省启动“效能风暴行动”,强调“加强监管绝不能成为乱设行政审批的借口”,显然是为了打造依法行政的大环境。日前开出首份“禁令”,叫停已“暂行”了14个月的《甘肃省生产加工食品小作坊加工许可管理暂行办法》。(《工人日报》)

实际上,加工油条、卖个馒头啥的必须经过行政许可真不是儿戏。

在具体环节上,《甘肃省生产加工食品小作坊加工许可管理暂行办法》确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明文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也就是说,甘肃省法制办将加工独立出来,说“‘加工食品许可’属于自行创设,无法律依据”,才真正是曲解了法律,并开出了一份违法的“禁令”。

在具体环节之外,更有诸多怪现状存在。特别依据甘肃省政府法制办的说法:“此前,我们接到有关单位和群众的反映,认为这项行政许可制度存在违法内容,为此依法对其审查”,正暴露了出台红头文件过程的本末倒置。即公共管理措施、办法必须先经过司法审查,然后才可以形成红头文件,付之实践,怎么可以反转过来,先胡乱实行了,再随心所欲地审查或不审查其合法性呢?

启动“效能风暴行动”,而以强调依法行政为核心,尽管头炮就打错了,却其情可悯,但必须知错能改,真正回到法治的轨道上来。为此,必须实现:1,有法可依。如食品安全法第29条确实在“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的前提下,强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本法制定”,这当然是要求各地针对本地区实际细化相关标准,而绝不是指“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可以被排除在许可制度之外,问题是食品安全法已经颁布并实施3年多了,甘肃省的细化标准在哪里呢?尤其令人遗憾的是,细化的标准千呼万唤不出来,反而成了开出违法“禁令”的依据;2,有法必依,纵是“加强监管绝不能成为乱设行政审批的借口”。有法必依以有法可依为前提,否则便依无可依。为此,还必须健全司法审查程序,提高审查水平,别再闹开出违法“禁令”的笑话了;3,将公共管理落到实处、细处,杜绝“办证经济”,避免为了收费而收费。为此,必须导入群体监督,完善责任追究机制。

那么,甘肃省“效能风暴行动”或者没有能开个好头,却必然在经过坎坷后,收获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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