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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7月1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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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楼装标志牌应征业主同意

张建 记者 刘欢
 

星报讯 老李与张某均系某楼的业主,分别在六层、五层办公。去年底,张某未经同意,擅自在六楼楼顶安装企业字号及图表等。老李诉至包河区法院,近日被判处拆除。

星报提醒:楼顶非专属于某一单独业主共有,应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安装标志牌应征得业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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