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用“盗墓”的心态来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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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用“盗墓”的心态来考古

王震
 

近两天,一场针对所谓“合肥侯”墓的勘探,引起了安徽省内外的广泛关注。据称,这座墓早在1974年就曾短暂“露头”,但因种种原因,当时未能发掘,时隔30多年后,合肥市文物管理处再次准备寻找这座墓葬。(本报昨日5版、今日6版报道)

考古发掘对于历史研究有着重要意义,几乎每一次重大考古发现,都会推动历史学的进步和历史知识的丰富,同时也加深了我们对先民的了解。当那些沉睡千百年的财富和文明再见天日时,可以肯定,我们甚至还会产生强烈的民族自豪感。

我们相信,合肥市文物管理处寻找“合肥侯”墓葬的初衷,就跟上文提到的那样,是想通过考古来造福社会。不过从近年诸多考古实例来看,其中急功近利、借古人墓葬炒作的情形并不少见。

一些地方政府深谙“文化搭台、经济唱戏”之道,恨不能在辖区挖个遍,好找个历史名人的墓葬或是什么文化遗址,然后包装成文化旅游项目,要资金,征土地,轰轰烈烈来一场政绩秀。早些时候,不是有媒体报道孙悟空兄弟合葬墓被发现了吗,有些地方的炒作已经到了十分恶心的地步。

退而言之,目前我国的墓葬发掘和文物保护技术都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墓葬因为技术原因,在发掘过程中就造成了极大损失,而保护乏力带来的文物损毁就更难以计数了。考古不能让古代的遗存得到保护,跟盗墓有什么区别呢?正如我们看秦始皇兵马俑都是黑白陶俑,其实它们刚出土的时候色彩非常鲜艳,而秦始皇地宫因为发掘技术不具备,至今国家尚未提上发掘日程。

从这个意义上说,即使“合肥侯”墓真的存在,也未必要急着现在就去发掘。不以“盗墓”的心态去考古,既能体现对先人的尊重,也能让考古工作真正走向文明和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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