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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8月2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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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畜牧水产局
启动2012年养殖业奖补工作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承接产业转移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合政〔2012〕54号)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日前,合肥市畜牧水产局出台《合肥市2012年新建种猪场、养猪场(小区)建设操作规程》等5个建设操作规程,正式启动2012年现代养殖业奖补工作,预计全年奖补资金达到2500万元。

财政扶持资金“四两拨千斤”

自2008年合肥市政府出台奖补政策以来,全市养殖业共获得市财政扶持资金达到5789.35万元,惠及300余个养殖企业。奖补政策起到“四两拨千斤”作用,有效调动社会各行业投资养殖业的积极性,促进了合肥市养殖业持续快速发展。2011年全市养殖业产值达到175亿元,肉蛋奶水产品总产量达到93.7万吨。养殖业产值、家禽出栏量、奶牛存栏量以及产业的集群集聚度、辐射带动力和综合发展能力均位居全省首位。

20项优惠政策为发展规模养殖提速

日前,合肥市畜牧水产局正式启动2012年现代养殖业奖补工作。市财政将对达到条件的新建年出栏5000头以上商品猪场(小区)、存栏150头以上奶牛场、出栏100万只以上规模肉禽场、3万套以上肉种鸭场、存栏1万只以上蛋鸭场、出栏500只以上规模种(肉)羊场以及新建规模龙虾、鳜鱼、河蟹繁育(养殖)基地、网箱黄鳝养殖基地等给予奖补。

新建养殖基地最高可获200万奖补

根据政策,新建并从国外引进原种猪300头以上的原种猪场,一次性补助200万元;新建并存栏600头以上纯种能繁母猪,以生产二元杂交母猪为主的祖代种猪场,一次性补助100万元;新建并存栏2000头以上的能繁母猪父母代种猪场,一次性补助100万元;新建并存栏3000头以上的能繁母猪父母代种猪场,一次性补助150万元。

大力支持动物防疫体系建设

合肥市继续将动物防疫和无规定动物疫病省级示范区建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强制免疫疫苗配套经费由各级财政按照规定比例承担,免费发放农户使用。仅此一项,可以为全市农民节约养殖成本1300万元左右,其中市本级财政承担400余万。 刘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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