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加强“两节”市场价格监管
合肥市节日期间“惠民菜篮子”活动正式启动
我省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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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加强“两节”市场价格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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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中秋、国庆节日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9月25日,省物价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地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中秋、国庆两节市场价格监管,全力保障市场供应和物价稳定。

启动节日市场价格监管预警机制。密切关注月饼、粮油、肉、蛋、菜、奶、水产品等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和交通运输、旅游景点门票、液化气等与节日消费相关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动态,加强供求和价格变动情况的动态监测分析,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预警。一旦市场价格出现明显异常波动时,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第一时间启动价格应急预案,在快速处置的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通过组织调运、投放储备等政策措施,保障市场正常供应,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努力营造良好的节日市场价格环境。

加强农副产品价格调控监管。要会同粮食等有关部门紧密跟踪粮食和食用植物油的市场价格走势,加强对粮油收购、加工、批发、零售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特别是要加强对大型粮油批发市场、超市和农贸市场的巡查,督促粮油经营者规范价格行为。做好节日市场粮油、蔬菜、肉类等重要农副产品调运和供应,适时投放重要商品储备,确保市场供应充足和价格基本稳定。已经建立的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农副产品平价直销区和“惠民菜篮子”门店,在中秋、国庆期间,要确保货源充足、质量安全,平价销售的蔬菜价格应低于当地市场平均价15%以上,粮、油、肉、禽、蛋以及其他生活必需品价格应低于同类市场平均价5%以上。

整治市场价格秩序。“两节”期间,重点开展对高速公路收费、公路客运、出租车等交通运输价格、以及与旅游相关的住宿、餐饮、购物、停车、景点门票等价格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各种乱涨价、乱收费和价格欺诈行为。同时,对重点行业要及时通过约谈、告诫、召开政策提醒会等形式,引导经营者自觉遵守价格政策,履行稳价责任,规范自身价格行为。

规范商贸零售经营者价格行为。在节日期间对商品零售行业开展市场巡查,加强价格公共服务和价格法律政策提醒,帮助经营者完善节日促销方案,规范降价、打折、赠送等促销活动的标价行为,防止出现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价格欺诈行为。对大型购物中心、商场超市、电子商务经营者开展重点检查,严肃查处虚假标价、模糊标价、虚构原价、虚假折扣、模糊赠售、隐瞒价格附加条件、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并选择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切实规范商品零售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畅通“两节”期间价格诉求渠道。要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重要作用,安排专人值守,确保全天侯畅通。认真受理群众对价格、收费问题的咨询和投诉举报,耐心解答群众咨询,积极化解价格矛盾,引导群众通过理性、合法的途径表达价格利益诉求。安排应急检查力量,快速查处举报案件,及时退还多收价款。对群众举报的问题,案情简单、政策界限明确的,要及时处理,快速办结;案情复杂、政策界限不明确,或者按工作程序办理需要一定时间的,要加强与举报人的沟通,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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