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时期内不再新设开发区
水体营养已“富” 水上饭店请远走
下一篇4 2012年11月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十二五”时期内不再新设开发区
省政府出台意见提速全省开发区转型发展
记者 祝亮
 

从今以后,我省各类开发区将告别“一哄而上”、“粗放发展”的时代,走上从数量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的转型之路。昨日,省政府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开发区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在“十二五”时期内不再新设开发区,并欲通过“腾笼换鸟”的方式回收开发区内的闲置土地。

根据我省制定的目标,各开发区主导产业集中度必须年均提高2~3个百分点,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全部工业增加值的比重年均提高3~4个百分点,经济外向度年均提高1~2个百分点,研发投入年均提高25%,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年均下降8%,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年均提高20%以上,亩均税收年均提高20%以上,引进世界500强项目和专利授权量翻一番,主营业务收入达千亿元的园区超过15个。

意见提出,“十二五”期间,我省原则上不再新设开发区。开展开发区整合试点,鼓励各市整合中心城区内相邻开发区,形成一批布局合理、分工明确、竞争力强的产业集聚区。支持县域省级(含筹建)开发区以“一区多园”、合作共建等形式,整合周边乡镇工业集中区。对已开展整合且具备一定基础条件的省级开发区,优先支持申报国家级开发区。

同时,我省将开展筹建省级开发区评估验收工作,对建设成效显著的,按有关政策规定优先“转正”;对建设成效不明显的,限期整改或由相关的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对其进行整合或托管。

此外,我省还将建立健全开发区“腾笼换鸟”倒逼机制。鼓励开发区创新闲置土地盘活方式,依法采取协议或定向转让、拍卖等多种方式回收闲置土地。对供而未建的闲置项目,依法征收土地使用税、土地闲置费直至收回土地使用权。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