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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受伤,医药费谁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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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受伤,医药费谁付?
律师:伤者有权利要求用工方支付医疗费用
刘冬梅 记者 祁琳
 

星报讯 日前,合肥市民金女士致电本报称,其父金师傅在长丰县凤锦路的一个工地上受伤了,老板支付部分费用后便不再理睬。

金女士介绍说:“我爸已经在工地上做了三个多月,包工头让他爬两米多高的人字梯去刷油漆,然后我爸就从上面摔下来了。”令她感到不解的是,承包工程的王老板称人字梯有故障并非用工方责任。

金女士告诉记者,之前的手术费王老板付了部分,之后就再也联系不上了。“我们收到院方的催款通知,中间还有两次停止治疗。断断续续的,我们已经付了万把块钱了,王老板还不闻不问。”金女士还表示。

昨日,记者联系了承包该工程的王老板,他表示患者家属不愿意给予任何票据,他不会再支付医疗费用了。“这起事故是由工人违规操作造成的。我前后付了三次手术费,合计5万多元,但是患者家属并没有将医院费用凭据交给我,也不肯给我立个字据,那怎样证明我支付了费用呢?”王先生还告诉记者,金师傅不是正式招过来的工人,是带班介绍进来的,现在发生这样的事,不给凭据一切免谈。

没有劳工合同,金师傅有权追究责任吗?记者咨询了12348法援热线黄律师,他称,“在这种关系中,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实际上已经构成劳工关系,伤者有权利要求用工方支付医疗费用。”黄律师还提醒伤者家属,现在首先要去辖区安监局投诉,要求给出事故调查报告,然后再凭报告去劳动局申请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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