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讯
用好用足价格职能 保障民生促进发展
物价部门伸援手 帮助菜农摆脱滞销困境
我省各类培训收费将有章可循
我省出台农产品成本收益信息发布制度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12月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我省各类培训收费将有章可循

李育
 

为进一步加强培训收费管理,规范培训收费行为,保障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培训工作健康开展,近日,省物价局发出通知,进一步加强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收费管理,对收费项目以及学员退还费用的情形作出明确规定。

通知中规定,凡非企业组织,开展强制性培训收取的培训费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需报省物价、财政部门审批。根据市场需要举办的培训收费按照经营性服务收费管理,职业资格类培训、由政府购买或补助的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实行经营性服务收费管理且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的培训收费,由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在省定最高限额标准内,根据实际培训情况核定收费标准。

通知中进一步规范了培训单位收费行为。规定凡使用出版社出版教材的,教材费按实付价格收取,但不得高于出版社定价;确需自行编印教材的,教材费按实际印制成本收取。培训班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培训课时,已收费而未按规定课时授课的,应扣减相应的课时费并退还参训人员。学员在培训前提出退学的,应退还全部培训费;培训课时未过半要求退学的,退还一半的培训费。培训收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公示制度。

 
3上一篇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