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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家公司按规未采用退市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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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回应:
13家公司按规未采用退市新规

中财
 

12月28日消息,近日深交所揭晓首批13家暂停上市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结果,引发市场质疑,甚至有媒体称退市制度为“轰轰烈烈举起,蹑手蹑脚放下”。对此,深交所表示,*ST中钨等13家公司未采用退市新规,并就上市委员会如何审议恢复上市申请进行了释疑。

深交所称,目前,深市暂停上市公司恢复上市的审核工作正在持续推进。今年4月启动的主板、中小企业板退市制度改革,充分听取市场各方意见,特别是中小投资者诉求,考虑我国市场的实际状况,对新旧制度的平稳衔接和过渡,做出了细致安排。按照稳步推进退市制度改革的原则,对存量和增量公司区别对待,新老划断,妥善安排。新规则发布前已暂停上市的上市公司,适用原规则。在2012年12月31日之前,深交所上市委员会依据原规则,即2008年修订的《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2012年1月1日之前已暂停上市的公司作出是否核准其恢复上市的决定。由于本次申请公司都是2012年1月1日以前暂停上市的,上市委员会审议的依据仍是深交所2008年修订的《股票上市规则》,所以新制度增加的一些标准,如净资产为负等,并不适用此次申请恢复上市的公司。

深交所同时透露,此外,为提高恢复上市公司的质量,增进持续经营能力,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的三家公司为有条件恢复上市。这三家公司须完全达到有关条件,如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或相关补偿资金到账后,方能恢复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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