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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广大卷烟零售客户、消费者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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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广大卷烟零售客户、消费者的一封信

 

尊敬的卷烟零售客户、消费者:

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合肥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向您致以节日的问候,恭祝您在新的一年生意兴隆、财源广进。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烟草专卖局卷烟价格管理各项政策措施,保持良好的卷烟市场状态,规范高价位卷烟经营行为,维护卷烟零售价格稳定,切实维护广大零售客户合理利益和消费者权益,现将合肥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规范高价位卷烟市场价格秩序工作的相关事宜敬告如下:

一、什么是高价位卷烟?

高价位卷烟是指国家局统一批发价格在600元/条以上,零售指导价格在900-1000元/条,且在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布的《全国高价位卷烟目录表》(国烟办综【2012】165号文)中的卷烟规格。目前合肥市烟草公司在销的高价位卷烟规格见下表。

二、为什么要对高价位卷烟市场零售价格实施管理?

从市场整体看,高价位卷烟的市场价格基本能按照零售指导价执行,但不容忽视的是,受市场供需差异、消费结构上移、商务礼仪升温、市场利益驱动等因素影响,该类卷烟的市场零售价格一度突破千元。此类奢侈性消费、炫耀性消费引发了社会公众的关注和热议,由此也造成了一定社会负面影响。

因此从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国家利益、消费者利益方面考虑,必须对高价位卷烟的市场零售价格开展适时监控和严格管理。

一是维护消费者利益的需要。卷烟作为特殊商品,属快速消费品,除吸食外,还可用作人际交往,价格应当在消费者能够承受的范围内,但是高价位卷烟零售价格突破千元,零售价格持续走高、消费成本被动增加,偏离大众消费期望,成为权利和财富结合的怪胎,也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从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出发,必须加强高价位卷烟的零售价格管理。

二是维护市场正常经营秩序的需要。一般意义上,市场经济中经营主体以追求效益最大化为最终目的,但更要遵守法律秩序和市场经济规律,以高价格谋取超额利润的行为违背了市场规律,扰乱了卷烟市场经营秩序。从烟草行业战略发展的角度来看,卷烟零售客户是行业最宝贵的资源,是我们的合作伙伴,更是卷烟营销网络不可拆分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我们零售客户也需要从烟草行业发展大局出发,参与到卷烟市场价格秩序规范工作中,共同维护好市场经营秩序。

三是维护国家利益和品牌长远发展的需要。国家以立法的形式确立烟草专卖制度,有计划地组织烟草专卖品的生产和经营,控制过度生产,避免资源浪费,由此决定了卷烟“市场需求基本满足”的特征,市场供需矛盾会导致价格存在偏差。盲目炒作高价位卷烟的市场价格,使其背离产品本身价值,必然导致市场消费渠道越来越狭窄,是典型的非理性行为,也不利于卷烟市场品牌格局的进一步优化。因此作为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从维护卷烟良好市场状态、促进品牌健康成长出发,我们必须对脱离市场实际、违背发展规律的销售行为实施管理。

三、广大卷烟零售客户需做好哪些方面?

为维护卷烟市场正常经营秩序和零售客户的合理利益,提请广大卷烟零售客户和消费者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配合:

1、按照合肥市烟草公司零售指导价对高价位卷烟实行明码标价。

2、实行销售价格承诺,不超过1000元/条销售高价位卷烟。

3、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监督,对实际经营中发生超零售指导价销售高价位卷烟的,我们将采取必要的行动。

举报电话:0551-65536100

合肥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2013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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