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成部门减至2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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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成部门减至25个
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
 

组建国家铁路局和中国铁路总公司

不再保留铁道部 铁路局由交通部管理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我国将实行铁路政企分开,国务院将组建国家铁路局和中国铁路总公司。

方案提出,将铁道部拟订铁路发展规划和政策的行政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统筹规划铁路、公路、水路、民航发展,加快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组建国家铁路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承担铁道部的其他行政职责,负责拟订铁路技术标准,监督管理铁路安全生产、运输服务质量和铁路工程质量等。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承担铁道部的企业职责,负责铁路运输统一调度指挥,经营铁路客货运输业务,承担专运、特运任务,负责铁路建设,承担铁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同时,不再保留铁道部。

改革后,中国铁路总公司统一调度指挥铁路运输,实行全路集中统一管理,确保铁路运营秩序和安全,确保重要运输任务完成,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便捷、优质服务。

组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不再保留卫生部、人口计生委 继续实施计生一票否决制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国务院将组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为更好地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加强医疗卫生工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优化配置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人民健康水平,方案提出,将卫生部的职责、人口计生委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是,统筹规划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组织制定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拟订计划生育政策,监督管理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等。同时,将人口计生委的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职责划入发展改革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管理。同时,不再保留卫生部、人口计生委。

改革后,我国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政策,要继续坚持计划生育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继续实施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对食品药品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国务院将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方案提出,将食品安全办的职责、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职责、质检总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工商总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是,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等。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相应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队伍和检验检测机构划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保留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由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承担。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加挂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同时,不再保留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单设的食品安全办。

组建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不再保留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国务院将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促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繁荣发展。

方案提出,将新闻出版总署、广电总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主要职责是,统筹规划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监督管理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和业务以及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负责著作权管理等。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加挂国家版权局牌子。同时,不再保留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

重新组建国家海洋局

海洋局以中国海警局名义开展海上维权执法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国务院将重新组建国家海洋局,推进海上统一执法。

方案提出,将现国家海洋局及其中国海监、公安部边防海警、农业部中国渔政、海关总署海上缉私警察的队伍和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国家海洋局,由国土资源部管理。主要职责是,拟订海洋发展规划,实施海上维权执法,监督管理海域使用、海洋环境保护等。国家海洋局以中国海警局名义开展海上维权执法,接受公安部业务指导。

为加强海洋事务的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方案提出,设立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国家海洋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国家海洋发展战略,统筹协调海洋重大事项。国家海洋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由国家海洋局承担。

重新组建国家能源局

整合现能源局、电监会职责 不再保留电监会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国务院将重新组建国家能源局,完善能源监督管理体制。方案提出,将现国家能源局、电监会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国家能源局。主要职责是,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能源体制改革建议,负责能源监督管理等。同时,不再保留电监会。

改革后,国家能源局继续由发展改革委管理。发展改革委主要是做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能源规划的协调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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