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亮双眼 杜绝旅游“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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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旅游”的关键是“保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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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亮双眼 杜绝旅游“潜规则”

王珊珊
 

在旅行途中如何擦亮我们的双眼,看破旅游途中可能存在的陷阱呢?为了给消费者提供正确的维权导向,在“3·15”到来之际,我们通过搜集一些不愉快的出游案例,请来业界专家进行分析解读,帮助游客理性消费,打造快乐旅程。

【案例1】 陈先生一家计划利用假期去某地旅游,面对种类繁多的旅游产品,陈先生选择了×旅行社一个价格低、景点多的旅行团,该旅行社口头承诺没有自费项目。行程刚开始,导游王某就不断地向游客推销自费项目,并向每人索要1000元自费项目费。陈先生一家没交纳,王某就威胁“不交纳1000元就不给酒店钥匙”,导致陈先生一家在酒店大堂等候达2小时。次日,到某景点参观时,陈先生一家因没有交纳自费项目费,被导游甩在景区门口。

【解析】 针对“宰客”行为,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特向广大游客提出如下警示:第一,选择旅游产品时,要警惕以“免费”、“低价”为卖点的宣传招徕,不要将价格作为选择旅游产品的唯一标准。第二,在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时,应要求在合同中载明由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购物场所的名称、每次最长停留时间以及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及价格。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住宿、车辆、餐食等标准,拒绝“准X星级”、“X星级或同级”等模糊表述。第三,对旅游过程中出现的旅行社、导游“宰客”行为,应注意保留证据,及时投诉处理。

【案例2】 “团购”因其低价、便捷为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青睐,而与之相伴相生的各种陷阱也纷至沓来。某团购网站发布了一条关于旅游的团购信息:仅228元!到旅行社另付380元享原2760元《浪漫海南》五天四夜三星品质双人游贵宾券+10万元旅行社责任险!承办单位:××旅行社。经旅游质监执法机构调查,××旅行社从未印制并授权过任何单位和个人发售此旅游产品抵用券,该网站为无证经营旅游业务,涉嫌“零负团费”。

【解析】 针对层出不穷的旅游团购,广大游客应注意:第一,旅游者在选择旅行社时,不可盲目轻信旅游产品广告,应多方了解旅行社的资质及其是否有相应的旅游产品。第三,旅游者在选择团购券时需警惕“零负团费”,对旅游产品价格及其服务质量有合理的心理预估。

【案例3】 最近,蔡先生旅行团去新马泰旅游,旅游中遇到的一些“猫腻”让他有些窝火:由于出发前没有在国内兑换外币,导致抵达目的地后与地接导游以15%的汇率差额兑换,损失不小;住宿的酒店与“五星级”标准相差甚远,仔细看合同才发现写的是“某某五星级连锁酒店或同级”;用餐后感到不适,本以为是水土不服,后来才知道接待餐厅未经当地政府卫生部门注册;参加自费潜水活动,广告宣传30分钟的潜水将会看到五光十色的海底珊瑚,结果却只有15分钟的水底面包喂小鱼。

【解析】 针对诸如此类的出境游“猫腻”,旅游者应尽量参加出境游组团社召开的出境旅游团队行前说明会,充分了解境外旅游目的地有关情况。其次,旅游者应当与出境游组团社签订规范、完备的合同,对旅游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饮服务和游览项目、购物次数等进行明确约定。最后,旅游者应与出境游组团社以合同方式约定自费项目,要求出境游组团社提供自费项目的名称、价格和简介,在旅游过程中,如果旅游者遇到导游或领队人员误导、欺骗、胁迫其参加自费活动的情况,可向组团社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案例4】 最近,张先生的父亲在报团到加拿大旅游时,因为年龄已经过了60岁,就要比别人多付3500元人民币。张先生表示,他父亲是某中学退休老师,他在向旅行社支付团队费时,被告知要加数千元的“附加费”。

【解析】 据了解,一些旅行社规定,18周岁以下算“儿童”(也有规定为20或21周岁等),55岁以上算“老人”。在预订度假产品或报名的时候,凡是年龄上属于旅行社规定范围内的“儿童”和“老人”需要比其他普通游客多支付一笔旅游费用。与此类似的,还有“职业差别费”,如果你的职业在限定的范围内,也需要额外支付旅游费用。 在此,记者提醒您,旅行中合理的费用包括:出境游需要支付的小费;广告中明确标示的自理费用,如各种自选游乐项目,以及各种个人消费(如酒店洗衣、电话、收费电视和酒水等)。如果是需要自费的项目,正规的旅行服务商一般都会提前预先告诉游客,让游客做到心里有数、自主选择。

【案例5】 游客李先生一行二十多人参加单位组织的中国香港之旅。导游领着团员到了一个珠宝店,一个吊坠成交后达1600元港币,而正规商场里只卖500元港币。如果游客购物总额达不到他们的要求还不准出店门;随后导游又带他们去了另一个名表店,并直接把他们带到了“贵宾”室,拿出来的都是所谓名表,优惠价出售,并承诺假一赔十。团员们几乎一人买了一块。拿回来检验后才知是假的,根本不是瑞士名表而是假冒。

【解析】 类似强制消费买到假货的案例其实屡见不鲜,旅途购物本身是旅游的一大要素之一,游客也有这个需求,但一定要理性消费,越是导游极力推荐的购物店越要小心,价格较贵的东西最好在正规品牌旅游商店购买,买完后一定要保留发票、收据或购物票等证据,以备日后投诉;对于导游的违规行为,团员要团结起来据理力争。

【案例6】 曹先生去年花了一万多元参加了巴厘岛阳光海滩之旅。结果几天的行程就是坐车、下车、上厕所、照相、购物。吕先生质问导游阳光、海滩在哪里?导演却把眼一翻说道:阳光往天上看呀,海滩往远处看呀,这不都是嘛!曹先生他们全体无语。

【解析】 遇到旅行社合同欺诈,最主要是保留证据和各种有利于游客胜诉的材料。游客可以用随身携带的相机、DV等记录下全程的遭遇,甚至记录下导游的违规行为和言行,作为旅途结束后的投诉武器。在出境游的时候,如果实在和旅行社、导游协商无效,建议游客冷静处理,千万不要一气之下脱团而去,因为游客擅自脱团旅行社是不需负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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