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保障精神残疾者的安全?
2013年4月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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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目前共有32.5万名精神残疾者 主动进行治疗的少之又少 9成以上走失和监管不力有关
谁来保障精神残疾者的安全?

记者 雷强
 

上周,本报为智障女蓉蓉(化名)开通寻亲热线之后,几天之内接到来自全国数十省份的500多个寻亲电话。失踪人口,特别是精神残疾失踪人口问题日益突出。据安徽省民政厅统计,全省2012年救助过流浪乞讨人员15.5万人次;据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统计,全省目前有32.5万名精神残疾者。这类人群的监管等问题日趋严峻。

90%以上走失由监管不力造成

家有精神残疾者已是不幸,由于一时的疏忽大意而造成走失更是雪上加霜。在近段时间的调查中,记者发现90%以上的精神残疾者走失主要原因均由看管的时间错位造成。

“我妹妹从打工的厂里走出来后没几分钟就不见人影,到现在已经9年了。”蚌埠市五河县的卢女士告诉记者,她的妹妹智力有点问题,9年前莫名走失。

“后来大概隔了2年,我们突然接到一个陕西人打来的电话。说我妹妹被关在一个小发廊里。接到电话后,我们就和警方一起赶了过去。结果,找到了小发廊,却找不到人。问当地人,都说看到警车来时,小发廊的老板带着几个人跑了。就这样咫尺之遥,我们姐妹却永难相会!”卢女士告诉记者。

1年15.5万次救助难解根源问题

“2012年,全省民政部门共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5.5万人次,其中既有初次受救助的,也有重复受救助的。”安徽省民政厅福利处处长高光权告诉记者。

“对于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只要有求助,我们就必须救助。”高光权向记者介绍道:“现在受救助的人数在上升,范围在拓展,比如说,临时有生活困难的或者是外出打工被骗被抢者,向我们求助的,我们就要救助。”

“精神残疾者也是我们救助对象,但若是他们不求助,民政部门也没有办法统计和救助。”高光权告诉记者,精神残疾者救助在整个民政部门救助者中只占到很小的一部分。“像这类群体,主要靠残联来联系,但最关键还是靠家人的监管。单靠救助,难以从根源上解决问题。”

精神残疾者对社会负影响正在升级

调查中,记者发现精神残疾者因为监管不力而侵害他人的事件不断发生。

2008年12月至2009年3月,在安徽泗县,4个月内,这座小县城接连发生4起血案,当地居民人心惶惶。公安民警经过艰苦排查,结果却出人意料,作案人竟然是一名未成年人,并且是个轻度智障患者。

2013年3月中旬,固镇县法院判决一起“80后”母亲杀死亲生女儿的案件。此案中的凶手小美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小美在2012年6月生下孩子后,觉得在家生活压抑,提出要外出打工。公婆及丈夫以孩子太小为由拒绝。小美便认为孩子拖累了她,自己的活动受到限制,遂产生了杀害女儿的念头。

2012年8月4日,小美在家中二楼卧室内用尿布捂住女儿面部,致女儿窒息死亡。次日凌晨,小美主动报警,表明自己是作案人。后经司法鉴定,小美作案时处于“抑郁发作”,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家丑”不外扬让精神残疾者更受伤

“家里有个精神病患者,本来就不是什么光荣的事,我们怎么可能还在外面宣扬?”在省城某单位上班的刘女士如实对记者说:“只有在家里看紧点,不让他在外面闹出什么事就行了。我儿子今年已经30多岁了,我和爱人就一直这样看着。”

对于记者提出的,为何不让其孩子到医院接受治疗的问题,刘女士难掩痛苦地说:“到医院治疗,是轻度可以治疗好,如果比较严重,很难根治。”

调查中,记者发现,很多精神残疾者或多或少对自己及周围人群存在潜在的威胁。但大多数家属不愿意将有暴力倾向的精神残疾者送往医院或是专门的康复中心强制治疗。

“我们现在对精神疾病患者所采用的收治方式基本上有3种。”合肥市公安局安康医院一名李姓负责人告诉记者:“经过法院判决需要治疗的,就采取强制措施收治。一种是非强制性的,是由患者家属等委托人委托治疗的,我们进行收治。另一种就是‘解锁’行动,针对农村等地方没有条件治疗而将精神疾病患者捆绑在家的,经当地政府民政、残联等救助,而送来的,我们收治。”

据该负责人介绍,目前,安康医院收治的强制治疗患者仅仅只有几十例,非强制性治疗的更是凤毛麟角。

32.5万名精神残疾者将有法律保障

“目前,我省有精神残疾者32.5万名。”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康复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国家对此类人群的帮扶力度正在不断加大。对于一些家庭贫困,并且具有冲动伤人行为的精神病患者,在救治方面,将享受到门诊每年500元药费补助,每人每年500元现金补助的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病人家属均可到当地卫生机构申请被纳入这一服务体系中。”

“我国《刑法》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其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安徽皖衡律师事务所主任曹采峰指出:“但事实上,由于缺乏精神病医学知识和经济困难,一些患者家属或者监护人难以真正实现对精神病人的有效监管,致使一些精神病人整天闲逛,一旦病情发作,很容易伤及他人。”

“医疗机构出具诊断结论表明精神障碍患者应当住院治疗而其监护人拒绝,致使患者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或者患者有其他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情形的,其监护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曹采峰告诉记者:“现在精神残疾者的保护将正式有法可依。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将于2013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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