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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4月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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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类职工医保群体可享医疗救助

记者 祝亮
 

星报讯 记者昨日从合肥市人社局获悉,该市养老金在880元以下的退休人员等4类职工医保困难群体可以享受医疗救助,最高救助限额可达到每年3000元。

据了解,合肥市医疗救助范围包括:

养老金在880元以下的退休人员(含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退休人员)个人支付的住院起付标准(包括特殊病门诊起付标准),可按50%进行救助,年最高救助限额为600元。

退休人员住院个人支付的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超过个人年养老金收入的25%以上部分按85%给予救助,年最高救助限额3000元。

肾透析、肾移植术后特殊病门诊参保人员因肾透析、肾移植术后门诊个人支付的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和乙类药品,部分支付的诊疗项目医疗费用给予救助。

此外,参加市职工医保且患有恶性肿瘤的下列企业退休人员也可享受救助。

具体来说,享受市最低生活保障的退休人员,在定点医院住院个人自付的医疗费超过2500元以上部分给予救助,年最高限额为1500元;个人月养老金在1200元以下的退休人员,在定点医院住院个人自付医疗费超过2500元以上部分给予救助,年最高限额为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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