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狗伤人 责任也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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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近日连发6起藏獒伤人案,致1死多伤
恶狗伤人 责任也在“人”

藏獒正在撕咬8岁女童(视频截图)
 

近日,全国多地频频出现藏獒伤人事件,5月27日,大连一女童被藏獒咬伤致死;在北京、四川等地先后发生5起人被藏獒扑咬事件,再度引发民众对藏獒伤人事件的关注。恶狗伤人事件频发,其背后折射出一些城市“狗患”问题越来越严重。

新闻事件

藏獒咬死女童 主人被刑事拘留

6月27日19时许,河北省邯郸市人王某(女,29岁)领其3岁半的女儿李某到大连高新园区梁家沟内一工地的小卖店内购买水喝,母女二人刚进入到商店的院内,突然从围挡的院内跑出一条黑色藏獒,将李某的脖子左侧咬住,孩子母亲等人急忙用砖头、木棍驱打,藏獒被打跑后,商店服务员马上联系商店主人的哥哥驾车将李某送到大连附属第二医院,李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当晚10时29分,警方接到报警后,立即前往医院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对案发现场进行现场勘查,并立即控制肇事犬和其主人。经警方调查,该小卖店由瓦房店松树镇人毕某承包,毕某主要为该工地开水车送水,小卖店平时由其嫂子进行日常经营。该肇事犬系毕某于2012年4月份抱养,未按养犬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目前,肇事犬主人毕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肇事犬被警方送到犬类留检所收容。

刑事责任

烈犬伤人犬主人或被追究刑事责任

辽宁省高级法院法官于海华就大连幼童被藏獒咬死一事接受采访称,肇事犬主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如罪名成立,最高将可面临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市易行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凝认为,藏獒伤人事件频频发生,其实最重要的是管理不到位,法规落实不好。刘凝建议,像藏獒这样的大型烈性犬只,要单独对其分类。“藏獒本来就不是广大内陆地区的犬种,也不是生活在平原地区的,兽性很强。”像这种犬根本就不应该让其在城市里出现,对饲养者也要更加严格地约束,比如遛犬区域的限制、饲养范围等。

刘凝说,从近期发生的事件来看,最后的处理多以民事赔偿了事。按《民法通则》有关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民事责任。”这也就明确了,动物伤人,其所有人和管理人要承担相应责任。大连女童被藏獒咬死,警方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将狗主人刑拘,在近年来藏獒伤人事件中实属少见。

刘凝认为,大连警方所依据的法律无误,对该事件适用。城市重点区域本来就禁止饲养烈性犬,其对人会造成伤害,狗主人应该提前预知和意识到这一点。如果发生了伤害,就要对犬主人按照相关法规追责。致人死亡的,就可依据刑法追究饲养人责任。

近期案例

全国近日连发多起藏獒伤人事件

山西运城>>

凶猛藏獒咬伤8岁女童

6月3日中午,在山西运城盐湖区龙居镇赵村,一名8岁的小女孩走到村口时,与一条藏獒相遇。几乎在一瞬间,刚刚还是活蹦乱跳的小女孩就被这条藏獒扑倒在地。小女孩试图反抗,但很快就被拖到一旁,眼看着一条鲜活的生命即将消失。

幸好一名骑电动车的村民勇敢地冲上去,用木棍接连打击藏獒头部,直到其松口并跑开。最终从犬口中把受伤的小女孩救了出来,避免了一场悲剧的发生。

辽宁庄河>>

藏獒咬穿90岁老妪胳膊

6月13日晚,一只重达150多斤的藏獒突然蹿到辽宁省庄河市兴达街道的一条街面上,见人就咬,多人被咬伤。一名90岁老妇因躲避不及,被发狂的藏獒咬穿胳膊。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由于没有合适武器,无法将藏獒控制。随后,特警突击队队长曹闰杰和队员杨佩涵携带枪支,将凶犬击毙。

北京昌平>>

两只藏獒咬伤3名路人

6月24日清晨,两只藏獒犬突然从北京某公司院内蹿出,在位于昌平区邓庄村附近的马路边上,将3名路人咬伤,过往行人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接报警后,昌平公安分局昌平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将犬只控制,将伤者送医院治疗。目前,犬主等待接受处罚,其养犬许可证已被吊销,两只藏獒被带至昌平公安分局寄养所留检。

北京平谷>>

藏獒杂交犬咬伤2名路人

记者从北京警方获悉,6月27日10时40分许,平谷区公安分局接群众报警称,在马坊镇英城物流园区有2人被狗咬伤,一人被咬腿部,一人被咬肩部,伤者已被送往医院。

经了解,今年1月,犬主张某在马坊镇英城村自家出租厂房院铁笼内圈养一只黄色雄性藏獒杂交犬。6月27日8时,张外出遛犬后将犬拴在厂房南侧杏树上,后张某离开返回厂房打扫犬笼子。9时许,藏獒挣脱绳索后咬伤两人。

四川泸州>>

流浪藏獒咬伤市民被击毙

6月28日清晨6时许,泸州市龙马潭区公安分局莲花池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在龙马潭区鹏达小区门口,有一条藏獒咬伤1名路人,情况危急。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一名年约四五十岁的妇女身上被咬伤多处,血流不止。民警迅速对狗进行驱赶,不料这只藏獒竟突然扭头向另外一名行人发动攻击。民警在请示上级后,在保证群众安全的前提下开枪将其击毙。

据介绍,被击毙的藏獒体重近50公斤。对于其来历,围观的群众均表示不知。

新闻短评

治理城市“狗患” 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大连日前发生一起令人发指的狗伤人事件:一女童被一条藏獒咬断气管动脉,经抢救无效死亡。近年来,恶狗伤人事件频发,其背后折射出一些城市“狗患”问题越来越严重,恶狗可恶,但其伤人责任也在“人”:狗主人的无德和城市养狗监管部门的失责。

此事件在网上引起众多网友的关注和谴责。网友zzzYaRu说:“怎么可以让藏獒自由活动,现在出事了吧,一条人命啊,一路走好,愿天堂没有藏獒。”有网友评论说,这一事件给有关部门敲个警钟。在城市里,严格监管,严禁饲养大型犬,还应该严查。还有网友认为,“狗患”其实是“人祸”,每只问题狗的背后,都有一个不尽职的主人。

近年来,随着城市里养狗的市民越来越多,因不文明养狗、违规养狗引发的各种社会问题,如狗伤人、狗扰民、邻里纠纷等“狗患”也越来越严重。记者在网上搜索“狗伤人”“狗扰民”等关键词,发现相关的新闻和帖子很多。显然,“狗患”已成为一个社会问题。

记者在大街小巷走访看到,遛狗人不断,城区禁养的大型犬、烈性犬也时常出现,而有的遛狗者不使用牵引链,任狗乱跑、乱叫,不少老人和孩子都吓得躲着走,安全隐患不少。在记者住的大院里,就曾发生过狗咬人或老人因被狗惊吓摔倒而引发的纠纷。而有关养狗的管理部门,往往只是在要求办理养狗证、收相关费用时才能让人们感觉到它们的存在,日常管理存在疏漏、懒政。

城市“狗患”之所以久治难愈,不仅在于一些养狗人自身缺乏应有的公德心、公共意识和不文明养狗、违规养狗行为,更表现在管理部门监管、惩处上的失责。因此,治理城市“狗患”、杜绝恶狗伤人事件的发生,就必须有针对性地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除了教育引导养狗市民增强公德意识依法养狗、文明养狗外,更重要的是有关职能部门不能再缺位、失责,切实加大规范养狗的监管力度,通过不打折扣的严格执法来约束养狗行为,不能以罚代管甚至视而不管。

提醒

如何预防被狗咬伤

家长可教导小孩以下几点,预防被狗咬伤:

1.不要直盯着狗的眼睛。

2.不要随便逗狗。

3.不要接近用链条锁着的狗,也不要去摸皮带松开的狗。

4.如果一只没人看管的狗靠近,不要跑或大声尖叫,应该站直并保持安静。

5.狗吃食或睡觉时不要打扰。

6.拍抚小狗前请先经过主人同意。

7.在摸狗之前先让狗闻闻你攥着的手。

综合新华社、《新京报》

藏獒,又名西藏獒、獒犬。原产于青藏高原,是一种高大、凶猛、垂耳的猛犬。身长约120厘米,体毛粗硬,丰厚。性格刚毅,力大凶猛,但智商不高。护领地,护食物,善攻击,对陌生人有强烈敌意,在人类生活区容易对公众构成严重威胁。其认主意识低下,属进化较慢的犬种,只适合看家放羊,性烈难驯服,易暴躁,不能当宠物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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