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城企事业单位垃圾费标准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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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城企事业单位垃圾费标准出台
商业按营业额0.5%征收 机关单位每人每年22元
星级记者 王玉
 

星报讯  居民垃圾处理费从本月起纳入到水费中收取,单位和企业该如何收费?昨日,合肥市物价部门公布了机关企事业单位、商业服务业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分别由地税、财政、城管部门代收,征收费用比例0.4%~0.5%不等。

据了解,垃圾收费标准办法规定,商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按营业额的0.5%征收,其中服务业中的旅店业按营业额的0.4%征收,建筑业按0.5%征收,上述收费由合肥市地税部门代收。市、区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财政供给单位,按每人每年22元征收。

中央、省属管理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等,按上年度在职工人人数计算,每人每年22元。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按每人每学期2元征收。交通营运含机场、铁路、船舶、公路客运等按座位数,每位每月0.5元。集贸市场、个体经营者按占地经营2平方米为一个收费单位,每一个收费单位按每月3元征收,不足2平方米的按每月3元计算。餐饮摊群点按每摊位每月3元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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