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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7月1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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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男”一年花掉20万?

周芸 国庆 记者 王汝华
 

星报讯  安庆一男子离婚称一年花掉20万补偿款,但不能说明用途。7月15日,迎江区人民法院未采信该男子的主张,依法对该款项作出分割。

高某(男)与杨某(女)于2004年登记结婚。2011年末,因房屋拆迁,高某家获得安置房120平方米,另外补偿20万元。

2013年3月份,因夫妻不和,高某提起离婚。庭审中,高某称补偿款已全部支出,无钱可分,但无法详细说明。

法院审理判决,扣除家庭正常开销2万元,对余款18万元认定为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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