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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 “走穴”,医院、医生、患者三方利益得兼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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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道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9月2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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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 “走穴”,医院、医生、患者三方利益得兼顾

谢庆富
一心能两用 王恒/漫画
 

今年7月底,深圳市卫人委将《深圳市医师多点自由执业实施细则》上报省卫生厅,该政策打破了医师执业地点不超过3个及须经所在医疗机构允许的限制。9月21日有消息称,广东省卫生厅同意在深圳试点多点自由执业后,深圳方面赶在发文前忽然撤销了该方案。(9月22日《南方都市报》)

医师多点自由执业方案的出台经过一个长期的探索、构思、酝酿过程,这个过程是小心翼翼的,尽可能平衡了各方利益。如今叫停,应该是不得以而为之。

医疗卫生领域的改革事关每一个国民的切身利益,改革走向、结果如何,万众瞩目。由于医疗改革涉及复杂的社会主体和利益格局,在实施之前,很难简单地评判一个改革方案是对是错。深圳医生多点执业改革中途夭折,体现出的是一种慎重态度,许多问题需要厘清。

首先,“走穴”的前提是完成本职工作,而医生本来业务量就很大,休息时间很有限,在这种情况下外出执业,身体吃得消吗?其次,医生外出执业必然会影响、损害到原单位的利益(有些患者是跟着医生走的)。医生走穴地点一般是民办医院,由于他们掌握了定价权,一旦挖到好医生,势必提价,加重了群众看病负担。

第三,万一在其他执业点执业时发生医疗事故和纠纷, “走穴”医生该如何处理?患者利益谁来维护?

总而言之,医生自由“走穴”应兼顾医院、医生、患者三方利益,这样才符合公众殷切期盼,顺应社会发展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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