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评选“首届百姓心中的好法官”
2013年10月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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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评选“首届百姓心中的好法官”

 

评选活动今日拉开帷幕,将最终评选出10名“好法官”

“好法官”由您说了算,读者可通过报纸、网站、短信等方式参与投票

由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出版集团联合主办的“首届百姓心中的好法官”评选活动,今日正式拉开帷幕。即日起,从百余名候选人中遴选出来的48名候选人事迹将陆续通过《市场星报》、安徽法院网、安徽财经网呈现在广大读者面前。

如此高规格评选在我省法院系统是首次

记者昨日从省高院获悉,此次“首届百姓心中的好法官”评选活动规格之高,在安徽法院系统尚属首次。由省高院和安徽出版集团联合成立评审委员会。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坚担任组委会主任;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政治部主任徐致平,安徽出版集团副总经理、市场星报社社长虞海宁担任副主任。成员由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专家学者、读者代表等组成。

同时记者获悉,在此次评选活动中,在经过层层筛选和评选之后,将最终评选出10名“百姓心中的好法官”。省高院将在颁发荣誉证书的同时给予个人记功表彰。

“法官评选”将被打造成品牌活动

“这是我省法院系统的一件大事,也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的生动实践。”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政治部主任徐致平表示:“候选人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提供了新的榜样;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生动教材,是人民法院的宝贵精神财富。”

“这是我省法院系统首次面向社会开展此类评选活动。”省高院宣教处处长江峰表示:“通过此次评选活动,将大力宣传我省法院系统先进人物,向社会公众展示法官的良好形象,着力打造我省法官品牌,让人民群众更加关心和支持法院工作。因此,我们将把‘法官评选’活动打造成我们法院的一个品牌活动。”

群众和读者可直接推荐候选人

据了解,此次“首届百姓心中的好法官”评选活动中,共产生48名候选人。

“今年初,我们就联手安徽出版集团开始筹划这项活动。” 江峰告诉记者:“原则上,从每个地市报送的名单中遴选出3名候选人作为入围人选。”

记者了解到,此次法官评选活动的条件要求较为“苛刻”。要求在全省中、基层人民法院获得全国、全省表彰的模范、优秀法官和获得其他荣誉的先进个人;在工作岗位上,爱岗敬业、开拓创新、恪守职业操守、清正廉洁、深受百姓好评;热爱公益事业(长期捐资助学、义务献血等)、默默奉献爱心、热心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雷锋式”典型人物等才有资格入选。

不仅如此,为了保证此次评选活动最大程度上符合“百姓心中的好法官”要求,组委会对从百余名候选人中已遴选出的48名候选人名单中再次进行压缩和精简,最终选定42名入围者名单,剩余的6个名额则直接交给广大群众和读者进行推荐。读者推荐的名单一经审核通过后,即算直接入围。

“好法官”群众投票说了算

“‘首届百姓心中的好法官’评选活动,必须要由群众说了算。” 徐致平告诉记者:“为了体现此次活动的公平公正,省高院决定将投票的决定权完全放给群众。”

据介绍,组委会决定在人物事迹全部刊登完毕后,将通过《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安徽法院网为候选人投票,评委会对候选人进行评审打分。与所有评选活动所不同的是,此次组委会将群众的投票列为重点。其中每位候选人的综合分值中,群众投票占到总分值的60%,而评委会打分的分值比例仅为40%,在最大程度上尊重了群众的意愿,体现了活动的公平公正。

多种投票方式,完全透明

“此次评选活动中,所有的投票方式我们全部采用,为的就是最大化方便群众投票。”省高院宣教处处长江峰告诉记者:“此次投票的方式包括报纸、网站、短信和电话等多种形式。”

记者了解到,为了保证投票的客观公正,组委会将对投票行为进行实时监控,一旦发现有选票异常等情况,将立即对相关人员的选票进行清零处理,情况严重者将取消其评选资格。据介绍,为了严控投票环节,组委会规定在人物事迹刊登完毕的次日,在《市场星报》上刊印选票,每张选票只能使用一次,复印无效;同时,针对安徽法院网、安徽财经网的投票情况,将安排专人监控网络投票,每个IP地址只能投票一次;同时,对于短信及电话投票也将联手相关单位进行投票次数限制。      陶庆 记者 雷强

徐致平 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政治部主任,“首届百姓心中的好法官”评审委员会副主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宣传我省法院系统先进人物,向社会公众展示法官的良好形象,着力打造我省法官品牌,让人民群众更加关心和支持法院工作。省高级人民法院与安徽出版集团联合主办“首届百姓心中的好法官”评选活动。

这是我省法院系统的一件大事,也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的生动实践。从今日起,48名候选人的事迹将陆续呈现在广大读者面前,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提供了新的榜样。他们甘当平民法官,公正廉洁司法,坚持群众路线,坚持能动司法,模范履行人民法官的职责,谱写了当代人民法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壮丽之歌。他们的先进事迹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生动教材,是人民法院的宝贵精神财富。

新形势下人民法院肩负重大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法律责任。全省法院要始终服从服务大局,努力实现公正司法,切实做到司法为民,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大力加强审判管理,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目标,为打造“三个强省”,建设“三个安徽”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让我们一起努力,用公平和责任托起法律的尊严,用真诚和爱心呵护一方的和谐;用真心真情在百姓心中树起一个个人民满意好法官的光辉形象。

预祝本次评选活动圆满成功!

虞海宁 安徽出版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市场星报社社长,“首届百姓心中的好法官”评审委员会副主任

安徽出版集团、市场星报社联手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展“首届百姓心中的好法官”评选活动,是我省法院系统的一件大事,也是一次十分有意义的益事。

司法公不公、法官好不好,老百姓心中有杆秤,也最有发言权。同时,我们身边一大批优秀的人民法官既是法院系统的榜样,也是全社会学习的楷模。今日起,从百余名候选人中遴选出来的48名好法官候选人的事迹将陆续通过《市场星报》、安徽法院网、安徽财经网呈现在广大读者面前。他们的先进事迹和甘于奉献的精神,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乃至全社会树立了新的标杆。

媒体是社会舆论的引导者,是社会责任的助推器,是社会良知的守护者。因此,媒体在宣扬社会正能量上有着不容推辞的社会责任和义务。民众需要智慧的、合情理的舆论引导,媒体作为舆论的传播者,在宣传报道中有着独特的优势,因而,更应该正确传递各方声音、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成为社会大众和政府互动的桥梁与纽带,弘扬民族文化,传递正能量。

此次全省法院系统“首届百姓心中的好法官”评选,既体现了我们媒体的社会责任,也反映出社会各界对人民法官的高度关注和殷切期盼,同时也是我们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的生动实践。

预祝本次评选活动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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