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岁老头诱拐妇女卖给68岁老头
“只要冲出淮南地域,就没事”
官方称因饭菜不熟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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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岁老头诱拐妇女卖给68岁老头
买者曾因强奸被判死刑,后改死缓、获假释
李晓轩 记者 曾梅
 

四名“爷爷辈”的男子合伙拐卖、强奸精神病女患者,嫌犯中最大的73岁,最小的都已经66岁了。其中一人还曾因强奸罪被判死刑,后改死缓、几年后又获得假释。昨天记者从宿州市萧县法院获悉,这四名嫌犯因犯强奸罪、拐卖妇女罪分别获刑5年和4年。

女子走失后被200元卖掉

2011年9月2日深夜,萧县一名精神病女患者张某某,由于神志不清,不小心走失。后被路过的居民何玉营发现,正当他犹豫该如何将其送回家时,恰巧遇到时年65岁的冯玉林,解释之后,冯玉林答应把女子送回家。

但何玉营没想到,冯玉林接过该女子后,并没有将其送回家,而是生起了歹念。2012年秋,冯玉林经朱传彬、潘明道介绍,以200元的价格将张某某卖给了时年68岁的林衍松。

女子走失之后,她的家人一直着急寻找,却总也没有踪迹。直到2012年11月30日,萧县有村民报警称,大屯镇失踪的精神病患者张某某被发现在林衍松家中,怀疑是被拐卖了。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来到林衍松家里,将女子解救出来,并将林衍松带至公安机关讯问。

经查,林衍松与这名女子共同生活期间,明知其是精神病患者,无性自我防卫能力,还多次发生性关系。法院审理认为,其行为已经构成强奸罪、拐卖妇女罪。

死刑犯获假释后再强奸

在萧县法院提供的判决书上记者看到,林衍松不仅是惯犯,竟然还曾因强奸被判死刑,但后来又被改判、假释。

原来,早在1983年12月21日,时年39岁的林衍松就因强奸罪被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984年7月,宿州中院二审改判无期徒刑。1990年5月,省高院裁定减为有期徒刑16年。1995年,阜阳中院裁定减去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执行十四年零六个月。2002年11月18日裁定予以假释,假释期考验期限至2004年11月。

然而,谁也没想到,就是这样一个被数次改判、假释之后获得自由的人,却在几年之后再次对女子实施强奸。

今年1月15日,林衍松因涉嫌强奸罪被宿州市萧县警方刑拘,随后被宿州检察院批捕。4月28日,萧县检察院将此案提起公诉。据介绍,涉案的4名被告人,都是当地农民,最小的65岁,最大的73岁,且均不识字。

经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林衍松因犯强奸罪,获刑五年;冯玉林、朱传彬犯拐卖妇女罪,获刑五年;潘明道犯拐卖妇女罪,获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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