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岸边的“泥腿子”法官
2013年10月2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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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岸边的“泥腿子”法官
——记明光市法院潘村法庭庭长 刘学讲
陶庆 记者 雷强
刘学讲 评选编号009号
 

淮水汤汤,碧波千里。在风景优美的淮河岸边、女山湖畔,有一个被辖区人民群众称赞为“淮河岸边好法庭”的明光市人民法院潘村人民法庭,刘学讲,就是这个法庭的领头人,被当地群众亲切地称为“乡村法官”。

他,共审结民商事案件1000多起,调撤率达85%以上,先后被授予“全省人民满意好法官”、“全省先进工作者”、“全省优秀法官”、“全省第二届优秀青年卫士”、“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全国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受上级各类表彰二十余次。

走乡串村的“泥腿子”法官

初见刘学讲是在明光市的一个乡村的草垛前,一个小方桌加上几个凳子,就是一个巡回法庭。虽然条件简陋,但庄严的国徽仍高高悬起,该有的程序一样不少。端坐在审判长位置上的刘学讲衣着整齐,但桌子底下的裤子和鞋子却沾满泥水。

“这里就是我们法庭的主要工作地点,将我的法官称为‘泥腿子法官’一点也不过分。”刘学讲的同事告诉记者:“针对农村农活相对集中、农事繁忙的特点,我们建立了‘地头、田间法庭’、‘午间法庭’、‘黄昏流动法庭’,经常把开庭地点设在了老百姓的家门口,不仅较好地方便了人民群众,还收到了办了一个案,教育一大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为近距离倾听群众诉求,潘村法庭在距离法庭偏远的行政村设立“法官工作室”,如今“法官工作室”已成为“党员干部受教育,广大群众得利益”的“民心工程”。

“六亲不认死心眼”的“大傻子”

长期处在审判位置上,难免有利害关系当事人通过亲友向法官拉关系、套近乎,但这一套对刘学讲来说却没有任何作用。不管和他何种关系,只要法理不容,一律不给面子。请吃他不到,送礼他不要。久而久之,有人把他当成了“六亲不认死心眼”、“大傻子”。

2011年,他审理了一起涉案标的较大的纠纷,一方当事人悄悄给他送来一叠现金,央求他手下留情。他当即拍案而起,义正词严地训斥道:钱,你快拿走;案,我依法办。该当事人见状,慌忙收起钞票,灰溜溜地离去。

有一次,他在主审广东省化州市个体户李某某诉明光市倪某某借款纠纷一案中,经过审理调查,认定了被告确实借了原告30万元收购牛皮,可被告却既不还钱、也不给货。于是,他便依法查封了被告倪某某价值30万元的牛皮。倪某某恳求他说:“我们都是明光人,你何必向着一个素不相识的‘南蛮子’呢。”还找来亲戚、朋友和当地的知名人士来向他送礼说情。对此刘学讲不为所动。被告倪某某见软的不行,就来硬的,采用多种方式对他进行威胁恐吓,同样毫无效果。后来,原告在获得涉案标的后,对他和同事千恩万谢,非要请他和同事在豪华大酒店吃顿饭不可,却被他婉言谢绝了。李某某不无感激地说:“即使在广东当地,法院处理也不一定能做到这样快、这样好。”

对家人的愧疚是心底永远的痛

采访中,只要谈到工作,刘学讲就显得格外兴奋和健谈,可以如数家珍一样将法庭辖区内每个村的情况说得清清楚楚。但,当记者问到其家庭状况时,他却突然间“卡了壳”。

在同事眼中,刘学讲是永远冲在第一位的,但在家人心中,刘学讲永远是“缺席”的那位。作为儿子,他愧对年迈的父母,双亲生病时,他不能尽孝床前;作为父亲,他愧对心爱的女儿,在人生重要的高考时节,不能陪伴左右;作为丈夫,他愧对妻子,繁重的家务,却不能为之分担……每每想起这些,他总是深感内疚。当年婚假未满之际,他就到潘村法庭上班,让“蜜月”中的妻子独守空房。妻子分娩前夕,他匆忙下乡,再见面时,女儿已经出生。

欠妻儿的,来日方长可以补,但父亲去世,却是刘学讲终身无法弥补的遗憾。一天,他的哥哥匆匆从乡下跑来向他告知:父亲病危,需及时送往南京抢救。可是案件的双方当事人都已到庭,开庭在即。怎么办?他沉思了一下后,果断地对哥哥说:“我实在是走不开。我筹些钱给你带上,先送父亲到医院,我忙完随后就到。”然而,一连几天的开庭使他无法分身,失去了最后与父亲相见的机会。父亲的丧事办完之际,母亲哭着对他说:“你平时工作忙,我们能理解你,如今你父亲去世了,你工作就是再忙,也应该在家守孝三天呀。”他当时鼻子一酸,泪如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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