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标明“请谁吃” 不是整治招待费的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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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标明“请谁吃” 不是整治招待费的妙方

济日平
 

今年3月,因上市公司年报披露,在2012年业务招待费过亿的9家上市公司中 ,中国铁建以8.37亿元居首而被推到舆论高点。该事件在舆论的巨大压力下,中铁建上下高度紧张,做出整改:包括在发票背后必须说明多少个人吃、请谁吃、证明人是谁、陪吃人是谁,发票金额不能超过1张5000元。(10月24日《每日经济新闻》)

为遏制中铁建公款吃喝费用,王岐山要求监管者“签字背书”,出了问题,连带追究监管者的责任,结果引得社会舆论一片赞誉,甚至期盼广泛推广,并成为一种制度常态。

这是在中铁建外部建立一道反腐“防火墙”;于今,中铁建在内部也加强自律,实行发票“背书”,即在发票的背后,要标明“谁吃的”,且发票数额有限制要求,即1张不超过5000元。同时规定,桑拿娱乐会所的发票今后一律不给报销。

不管是监管“背书”,还是发票“背书”,其初衷都是向好,都是为了遏制愈演愈烈的公款招待费,这是毫无置疑的。毕竟,央企是属于国家的,一年8亿多的招待费,谁都感觉惊心、揪心。

这些所谓的天价“招待费”,未必就是吃了喝了,其中不少是人为做进去的“账”。比如,难以启齿的嫖娼费,现金兑现的回扣费,购买黄金首饰、衣服费等等,都要打入到“招待费”冲账。所以,招待费就是一个筐,不好报销的费用都往里面装,招待费焉能不“天价”?

如上述所言,我们不难明了一堆问题:一是有些招待费是央企开拓市场不可缺少的,“被动”消费多少,是难控的;二是领导自身玩乐消费、自己签字报销,“背书”作假无法监督;三是招待费本身就是企业冲抵不便报销花费的“筐”,若让央企实事求是地在发票上“背书”,根本不现实。所以说,整治央企招待费,发票“背书”不是药到病除的妙方,效果极为有限。

让国企招待费降下来,阳光起来,不再成为某些人吞噬的“唐僧肉”,恐怕真没有什么灵丹妙药。这是因为,个别公权部门不依法行政,甚至吃拿卡要,以及丛林法则下混乱无序的市场,才是包括国企在内各种市场主体招待费年年畸高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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