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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长”卖“符咒”不能只靠消费者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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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5月1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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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长”卖“符咒”不能只靠消费者防范

▋杨玉龙
 

“转运符”“辟邪符”“招桃花符”等道教“符咒”,甚至“开坛作法”,成为淘宝等电商平台一些网店的商品,这些网店的店主均自称“道长”,还有人贴出“道长证”。记者调查多名开网店“道长”的身份,发现这些自称来自浙江、广东、河南等地“道长”,均非真正的道教教职人员:有的没有登记备案,有的所称道观根本不存在。(5月14日 《新京报》)

需求催生了市场,比如,有买家是因为“感情不顺”,有的是希望“生意兴旺”等等,也因此,一些商家在上面动起了脑筋。推出“平安符”“护身符”等,甚至打出“缘主所请”“有求必应”招揽顾客等等。以及开口即称“贫道”,结尾必言“福生无量天尊”等做派,极容易迷惑人。

那么,更要追问的是,这些“假道长”是如何上线的。很显然与电商平台对入驻商家的资质审核不严有一定关系。可以说,对入驻自家平台的商家进行检测、审核与后续监督,以保证消费者权益,本是电商的应尽义务。以道长身份为例,如果连道长的真假都甄别不出来,这样的漏洞机制无疑会被不法人员利用起来,从而埋伏下售卖违禁品以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隐患。

由此可见,“假道长” 卖“符咒” 不能只靠消费者防范。一则,电商平台需履行好法定责任。对入驻商家依法依规加强审核,以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更须积极配合政府的质量监管,以维护好消费者权益,促进电商向好发展。

二则净化网络消费环境,谨防互联网成为贩卖封建迷信商品的天堂,相关部门需加强执法。面对媒体曝光出来的“假道士”卖所谓“符咒”等问题,相关部门须及时“亮剑”,对其依法铲除。

再者,于商家而言需明白,做生意依法最重要。根据《宗教事务条例》规定,假冒宗教教职人员进行宗教活动的,由宗教事务部门责令停止活动;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自作聪明最终难逃法律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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