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出台
我省高质量打造江淮干线水运大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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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出台
到2025年,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降至0.2%以下
记者 章沁园
 

星报讯 日前,省政府印发《安徽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从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布局、加快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等9个方面提出治理措施,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到2025年,全省地级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内,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降至0.2%以下。合肥、淮北、亳州、宿州、蚌埠、阜阳、淮南、滁州、六安、马鞍山、芜湖11市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重点区域。

在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布局上,我省将严格环境准入,优化调整重点行业结构,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鼓励钢铁行业龙头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到2025年,短流程炼钢产量占比达15%。开展石灰岩、陶瓷等涉气产业集群排查及分类治理,实施拉单挂账式管理,依法淘汰关停一批、搬迁入园一批、就地改造一批。大力推动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双招双引”,在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治理、超低排放等领域支持培育一批技术水平高、市场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

在加快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方面,该方案明确,深入实施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倍增工程,提高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5%以上,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0%左右。

在重点行业领域污染物减排上,我省将加强VOCs综合治理,鼓励储罐使用低泄漏的呼吸阀、紧急泄压阀,汽车罐车推广使用密封式快速接头。高质量推进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全省钢铁冶炼企业、燃煤锅炉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该方案就空气质量达标管理和联防联控、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建设等方面提出新要求:健全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完善“省—市—县”重污染天气应对三级预案体系,统一规范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响应、解除工作流程。加密皖北六市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加快构建皖北大气环境智慧监管数字化治理体系。开展VOCs排放污染治理、低温脱硝、氨逃逸精准调控等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和装备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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