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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月饼“双日期”决不能轻易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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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月饼“双日期”决不能轻易放过

栗 水
 

再过10来天就是中秋节了,中秋吃月饼是中国人的传统习俗,也是大多数人的美食享受。然而,最近合肥的陈先生,却因买了“双日期”月饼,“享受”成了“难受”。据《工人日报》报道,8月18日,陈先生在合肥一家超市购买月饼后发现,月饼包装盒上竟出现一明一暗两个生产日期:2023年9月10日和2024年7月13日。经过交涉后,超市同意全额退款并支付4000元赔偿金。

同一盒月饼两个生产日期,相差10个月,着实让人疑虑重重。如果月饼是2024年7月13日生产的,2023年9月10日只是过去的包装留下的日期,可以理解为因疏忽造成了“乌龙”,虚惊一场。如果月饼是2023年9月10日生产的,过了保质期,这些月饼流入市场,就很有可能造成不良后果,绝非退款所能“摆平”的。

常言道:“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生产日期作为食品安全的重要信息之一,关乎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监督权等。《食品安全法》明确:预包装食品的标签应当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禁止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月饼的“双日期”中必然有一个是错误的、虚假的,生产经营者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错标了生产日期,都违背了食品安全国标的要求。更严重的是,“双日期”月饼的背后还可能隐藏着使用过期食品原料加工月饼或销售过期月饼等问题。

中秋节临近,月饼消费日渐升温。“双日期”月饼给生产经营者、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都敲响了安全警钟。防止“双日期”月饼流入市场“浑水摸鱼”,各方必须高度重视,齐抓共管。首先,生产企业需增强自律意识,恪守食品安全底线,严格生产管理,坚决杜绝错标、虚标、篡改生产日期等标签信息以及“新盒装旧饼”、使用过期原料等行为。其次,商家应落实法定的进货查验责任,对月饼的标签标注信息、质量等进行监督,对虚标错标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的月饼,该退回退回,该下架下架。市场监管部门更要举一反三,严肃查处错标虚标标签信息、销售过期月饼等行为,为消费者营造一个诚信、透明、安全、放心的月饼消费环境。此外,消费者也应增强维权意识,发现有错标虚标标签信息的月饼,及时投诉、举报。总之,对月饼“双日期”不能轻易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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