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最大的居民小区上海康城计划“炒掉物业”的消息引发关注。日前,上海康城第五届业委会发布《关于上海市闵行区上海康城小区2024年第二次业主大会结果的公告》,不续聘在管物业服务企业深圳碧桂园盛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等。
正常逻辑下,一个小区的业委会不再续聘一家被认为是不合格的物业企业,这应该只是一个小区范围内的“私事”。然而,几乎每一次业主“炒掉物业”的新闻,都会令不少网友投来羡慕的目光。如针对该新闻,有网友留言就是这么说的:大部分小区业委会不具有这个能力,往往有心无力。
这对应的一个现实是,尽管在法律上,业主和物业之间属于平等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如果双方合作“不愉快”,大可“一拍两散”。但现实情况是,即便不少小区业主对自家物业的表现“苦不堪言”,要想“炒掉物业”却绝非易事。可以说,绝大多数的小区业主要“炒掉物业”,都是一个一路“打怪升级”的过程。
在老旧小区日益增多,物业服务质量变得更重要的今天,推动业主与物业公司真正形成一种平等的契约关系,显得非常必要。今年8月,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布,在促进“居住服务消费”中就明确指出,鼓励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与养老、托育、餐饮、家政等企业开展合作,发展“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这意味着,未来物业服务将在更多方面发挥更重要的作用。但若服务质量不能得到有效提升,恐怕也将制造更多的服务“痛点”。
要改变这一状况,其中最关键的一点,或就在于要让被服务方“炒掉”提供服务的物业企业,不再是难事。或者说,要充分赋予被服务方对于物业企业的可选择权。道理很简单,只有真正让物业企业感受到有“被淘汰”的风险,才能有改进服务的动力。
当然,充分保障业主“炒掉物业”的权利,背后实际上涉及一系列微观治理机制的厘清和完善。而当业主“炒掉物业”不再具备新闻价值,或就证明相关调整真正达致了理想状况。光明网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