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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摔女婴,岂能自己查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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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8月1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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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摔女婴,岂能自己查自己?

朱忠保
 

河南省林州市公安局民警郭增喜,疑酒后将一名女婴举过头顶,重重摔在地上致其重伤。郭增喜已承认此事件系他所为,曾关15天禁闭。目前,当地已成立联合调查组,涉案民警郭增喜已被警方控制。(本报8月18日08版)

警察重摔七个月大的女婴,事件发生的7月18日,至今已有一个月时间,当地官方将事件捂得死死的,如果不是当地人大主任“捅出”这件事,不知还能捂到何时。重摔女婴致女婴严重受伤,为何只对当事人给予关禁闭的纪律处分,而不追究刑事和法律责任?为何只在内部通报,而不知会全社会?目的是什么?如果没有非常强大的权力保护伞,此事能被捂得如此严密?

事件一经媒体披露,当地官方就“高度重视”,当天晚上就“迅速”成立了专案组,涉案警察也被控制,这一次倒是来得很迅速,可是此前干什么去了?难怪《人民日报》对此提出质疑:这一次的“高度重视”,是为追踪事实,承担责任,还只是舆论应对,敷衍民意?

更让人质疑的是,这个专案组却是由当地人员组成的,这样的专案组能查处事件真相吗?别怪公众心理“阴暗”,因为重摔女婴事件发生后,当地有关部门极力阻止消息的传播,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让持这种心态的人查处事件,能对涉案民警从严追究责任吗?如此背景下,自己调查自己,又能调查出什么真相呢?

为确保事件真相水落石出,为了公正进行处理,林州公安机关应当自觉回避,请上级成立专案组介入,或由异地公安机关进行侦办,或由当地检察院直接进行调查,才有可能还原事件真相,挖出幕后的保护伞,不然,就有可能再次糊弄公众,再次亵渎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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