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分学生”别比 “弹劾老师”来得更粗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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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学生”别比 “弹劾老师”来得更粗暴

吴 江
 

位于乌山西路的福州教育学院附中,一堂本应该普普通通的英语课,上演了一场学生“弹劾”老师的戏码。13日上午,初二(11)班的英语课堂上,有学生当场拍桌而起,大喊不喜欢英语老师的上课方式,要求全班表决,更换英语老师,获得不少同学的举手赞同。老师当即离开。(9月17日《海峡都市报》)

学生对老师理应有起码的尊重,即便对老师确有不满,也应采用更恰当的方式提出意见。相形之下,在课堂上“拍桌而起,罢免老师”,其实并不能因为披上了一件貌似民主的“全民表决”外衣,便理直气壮。 对于老师的评价,固然不能全由学生的表决说了算,但老师同样不代表绝对的权威。真正意义上的教育,也绝非单向度的传授。相比知识的传递,培养学生敢于质疑甚至挑战权威的精神,甚至要来得更加重要。既然如此,学生对于老师的看法,或许难免有偏颇之处,但学校却理应为学生挑战老师权威提供条件,面对学生的质疑,老师与校方不仅需要理解宽容,也更需反思才是。尽管学生“拍桌而起”、“大喊不喜欢”的做法欠妥,甚至扰乱了课堂秩序,但学生的质疑是否属实,老师的上课方式与教学态度又是否存在缺陷以及需要改进之处,无疑更需校方反躬自省,并积极主动地回应。

然而,令人遗憾的却是,面对学生“弹劾”老师这一戏码,校方非但没有体现出应有的宽容,反而将处分相关学生。如果说学生“弹劾”老师,好歹还用了“全班表决”这一民主形式的话,那么,校方不去直面并疏导学生的不满,便简单地对质疑和挑战者“处分”了事,恐怕要比学生的“拍桌而起,弹劾老师”来得更加粗暴和武断。

当“处分学生”甚至连“弹劾老师”的形式民主都付之阙如,这样的校方示范,究竟会起到怎样的表率作用,倒是更令人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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