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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督学”,何不交给社会和家长

卞广春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印发《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根据《办法》,全国30多万所中小学到今年底均将配置挂牌责任督学,对学校的招生、管理、课程设置、师德建设以及学生减负等问题进行经常性督导。而责任督学主要从在职和退休的校长、教师、教研人员和行政人员中遴选。(9月24日《新京报》)

给中小学校配置挂牌责任督学,目的是给学校挑刺,对学校在招生、管理、课程设置、师德建设以及学生减负等问题进行督导,如同“片儿警”一样,让学生、家长有问题能找“片儿警”,并希望他们铭记督学责任,铁面无私,刚直不阿。 但结果可能没有办法如初衷想象的那么完美。一来,督学人员是从在职和退休校长、教师、教研人员中遴选的,让他们对学校的问题严格履行职责,担当大任,面子肯定拉不下来;二来,由于特殊的关系,这些人可能与所在学校联手作假,欺上瞒下,或者按照个人意志对有恩怨的领导和老师编造不应有的事实,给他们出难题,或者借督学之力,不负责任地对所在学校说三道四,或者干脆什么事不问,什么话不说,甩甩袖子喊“太平无事”。

督学的使命神圣,责任重大,但如在人选上把握不当,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就可能与禁止教师有偿补课一样流于形式。 依笔者看,真心想对学校的相关问题进行责任督学,不如把督导工作的内容公之于众,把相关事项一五一十地告诉家长和学生,让社会和家长承担这一重要工作。社会和家长除了对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指导可能力不从心,但收集整理、举报投诉相关情况,几乎不费吹灰之力,更不会有形式化、不公正的情况出现。 这样的做法,客观上会加大上级管理部门的工作,在方式方法及其相互沟通上也可能出现一些分歧,但通过媒体宣传,或由学校印发通知,不用太多的时间,就会走上督学督导的正轨。这同时也体现了社会办学的氛围,引发家长关注学校的教育、教学,关注学生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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