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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9月2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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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姐”受审, 为何不提“房”事?

王志萍
 

24日上午,陕西靖边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房姐”龚爱爱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一案。龚爱爱称自己的北京户口是买房时所带,她所办的几个户口没有用来做过违法的事情。(今日本报15版)

众所周知,“房姐”所以栽了跟头,其名下拥有太多的房子是主因。现在“房姐”受审,可是,审理过程只涉及户口不说房产。人们不禁要问:“房姐”受审,为何不提“房”事?

说到底,“房姐”受审,却回避“房”事,是种不合逻辑也很不正常的现象。如果“房姐”受审,真与其庞大的房产无关,那好,请拿出证据!公众担忧的是,移花接木、混淆视听、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毕竟,法院的审理与判决,是反腐败的最后一条“防线”。假设这条防线再出了毛病,司法腐败也掺杂其中,那问题就不是一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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